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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天津市社科规划项目智库专项申报公告
来源:智库工作部  编辑:社科联信息员  2025-11-04小字号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天津市社科规划项目智库专项组织公开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充分发挥我市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咨政建言、理论创新等作用,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成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谋划好“十五五”时期国家及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智力支撑。

  二、申报主体

  主要面向天津市高端智库、天津市高端培育智库及其他智库。鼓励跨学科、跨单位联合申报,鼓励智库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项目类型及研究选题

  本专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一)重点项目主要围绕以下11个方面,根据申报情况和课题质量择优立项:

  1.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研究。

  2.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研究。

  3.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研究。

  4.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研究。

  5.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研究。

  6.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研究。

  7.优化区域经济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研究。

  8.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研究。

  9.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研究。

  10.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研究。

  11.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研究。

  (二)一般项目主要围绕以下46个方面,根据申报情况和课题质量择优立项:

  12.优化提升传统产业研究。

  13.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研究。

  14.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研究。

  15.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研究。

  16.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研究。

  17.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研究。

  18.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研究。

  19.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研究。

  20.大力提振消费研究。

  21.扩大有效投资研究。

  22.坚决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研究。

  23.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研究。

  24.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研究。

  25.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效能研究。

  26.积极扩大自主开放研究。

  27.推动贸易创新发展研究。

  28.拓展双向投资合作空间研究。

  29.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研究。

  30.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研究。

  31.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研究。

  32.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研究。

  33.增强区域发展协调性研究。

  34.促进区域联动发展研究。

  35.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研究。

  36.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研究。

  37.加强海洋开发利用保护研究。

  38.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

  39.大力繁荣文化事业研究。

  40.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研究。

  41.提升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研究。

  42.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研究。

  43.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研究。

  44.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研究。

  45.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研究。

  46.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研究。

  47.加快建设健康中国研究。

  48.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研究。

  49.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

  50.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研究。

  51.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研究。

  52.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研究。

  53.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研究。

  54.健全国家安全体系研究。

  55.加强重点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研究。

  56.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研究。

  57.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研究。

  (三)以上选题原则上不能修改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智库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具有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稳定研究队伍,研究团队成员应当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较为合理,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课题研究。

  3.智库或智库依托单位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制定有适用于市社科规划项目的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

  4.能够为开展专项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天津市社科规划项目和资金各项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2.申报重点项目的,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申报一般项目的,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3.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智库申报本项目的,兼职智库或智库依托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切实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五、申报要求

  (一)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作如下限定:

  1.申报课题不得与所在智库及智库依托单位承担的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相同或相近。各单位要提高申报质量,对同类选题要优化整合资源、避免无序竞争。

  2.申请人本次专项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专项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

  3.本专项不与同年度市社科规划其他项目同时立项。在研的2025年度市社科规划各类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专项(已进入结项程序的除外);已申请市社科规划其他项目,又申报本专项的,最多只能按时间先后顺序获批一项。

  (二)申请人须按照《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天津市社科规划项目智库专项申请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预期目标、课题研究思路和创新之处,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计划合计不超过3000字。《课题论证活页》不得出现任何可能透露申请人身份的信息。

  (三)申请人要树立目标导向,增强问题意识,着眼服务“十五五”时期国家和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突出研究重点,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要紧密结合天津实际,特别是围绕我市“十五五”时期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壮大主导产业、科技创新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促消费扩投资、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开放、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落实“四个以文”重要要求推动文化传承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共同富裕、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等方面,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六、工作安排

  (一)申报智库或智库依托单位组织本单位的课题申报工作,做好申报组织动员,严格审核申报资格、申报质量、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申请人及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对申报材料的政治方向、学术价值、创新程度等进行认真审核和严格把关。各单位于11月18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书》(含《课题论证活页》)纸质版一式六份和本单位数据汇总表纸质版一份报送天津市社科联智库工作部,同时报送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逾期不予受理。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二)天津市社科工作办、市社科联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材料进行会议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立项。

  (三)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3-6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1次,最长不超过1年。结项时应提交相应研究报告作为最终成果,重点项目不少于1.5万字、一般项目不少于1万字。

  (四)强化智库成果特色,课题研究应在完成研究报告的基础上,通过报送咨政成果、发表理论文章等,发挥智库作用、扩大项目影响。

  1.重点项目一般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结项

  (1)获得中央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其他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

  (2)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红旗文稿》发表2000字以上理论文章;或在人民网、求是网、光明网、新华网、党建网、理论网、中国网、旗帜网、中国社会科学网、人民论坛网、“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发表3000字以上理论文章不少于3篇(仅限理论相关频道或板块,地方频道等除外);

  (3)被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研究室决策参考类刊物单独采用。

  其中,获得中央领导或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肯定性批示,或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红旗文稿发表3000字以上理论文章的,结项等级为“优秀”。

  达不到以上条件的,视为不合格,不再组织成果鉴定。

  2.一般项目研究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免于鉴定结项

  (1)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厅局级以上党政机关实质性采纳转化;

  (2)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红旗文稿发表1000字以上理论文章;或在人民网、求是网、光明网、新华网、党建网、理论网、中国网、旗帜网、中国社会科学网、人民论坛网、“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发表2000字以上理论文章不少于3篇(仅限理论相关频道或板块,地方频道等除外);

  (3)被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研究室、市政府研究室决策参考类刊物单独采用。

  其中,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红旗文稿发表2000字以上理论文章的,结项等级为“优秀”。

  3.以上成果必须与课题名称和研究主题紧密相关,第一作者必须为课题负责人,且应标注本专项资助(特殊情况除外)。

  (五)逾期未提交结项成果,或重点项目未达到结项要求,或一般项目未达到免于鉴定条件且最终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按照市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予以终止。被终止项目负责人应退回剩余资金,且3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及市社科规划各类项目。

  (六)不得将本专项研究成果用于市社科规划其它项目申请或结项,也不得将市社科规划其他项目研究成果用于本专项结项。

  联系人:张龙飞(政策咨询)  83609489

       沈丽妹(材料报送)  23190590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5年11月3日

  附件:1.申请书

      2.课题论证活页

      3.数据汇总表